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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將對中國企業出口歐洲的太陽能電池及其組件發起反傾銷調查

8月31日,歐盟已經向中國駐歐盟使團發出照會,歐盟將對中國企業出口歐洲的太陽能電池及其組件發起反傾銷調查——這是本報從一位長期代理中國企業反傾銷案件的律師處獲得的*新**消息。

中國商務部和中國駐歐盟使團經商處均拒絕向本報證實這一消息,歐盟委員會貿易事務發言人克蘭西(John Clancy)對此也保持緘默,僅通過電郵向本報重申:歐盟將在反傾銷申請遞交45天內(*后期限為9月6日)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。

不過 歐盟決定立案的消息已經在中國主要光伏企業圈子內流傳開來,英利公司總裁助理、法務總監陳卓向本報表示:商務部上周末致電英利,通報中方已收到歐盟光伏案照會,并召集英利與尚德、天合、阿特斯這 4家光伏企業的代表和反傾銷律師,于9月4日舉行緊急會議商議對策。

中國光伏企業此前已聯名上書商務部,申請對歐盟多晶硅進口中國產品實行“雙反”調查。上述知情律師認為,不能排除商務部會在9月5日發出聲音“先發制人”的可能性。

歐盟貿易委員卡洛·德古赫特(Karel De Gucht)在對華光伏反傾銷案件上的強硬措施,算是狠狠地給了德國總理默克爾一記“耳光”——默克爾上周訪華時剛與溫**總理就反對貿易保護主義,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包括光伏產業在內的貿易摩擦,避免采取反傾銷、反補貼措施達成一致。

據國際能源署(IEA)的統計,全球前十大太陽能模組制造商中,有7家是中國大陸企業。歐盟正式展開反傾銷調查,或將引發中歐之間**貿易戰。

英國金融時報9月3日發表社評《“反傾銷”不可取》,警告說:“歐盟在運用貿易防御時,應當考慮整體利益,而不是只考慮某一個與進口產品有競爭的行業的利益。在歐盟就本案和其他案子作出決定時,它應當聽從默克爾針對自擺烏龍的保護主義發出的警告。”

默克爾回天乏術 商務部先發制人?

天合光能的企業公關總監范睿峰對本報表示,公司高層*近一直想方設法去阻止歐盟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。 8月30日,天合光能董事長兼**執行官高紀凡出席了溫**和默克爾主持的中德企業家論壇,代表中國光伏產業發言,呼吁中德兩國企業在太陽能領域本著自由貿易和公平競爭的原則,加強溝通、互利合作。

8月17日,江西賽維LDK光伏硅科技、洛陽中硅高科技、重慶大全新能源、江蘇中能硅業聯合向商務部遞交申請,要求對歐盟多晶硅進口中國實行“雙反”調查,商務部已經受理此案。8月22日國內光伏企業又聯合發布“反對歐盟對華光伏反傾銷立案”的聲明。

面對歐盟的步步緊逼,中國企業是否打響反擊戰,向商務部提起訴訟?范睿峰表示,“我們現在還沒有采取法律訴訟程序,只是在盡量地交流和溝通,希望能夠有一個好的結果。”不過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沈宏文認為,中國商務部很難提前采取反制措施。

在9月6日歐盟決定水落石出之前的*后48小時內,默克爾是否能夠信守上周她在北京許下的諾言,說服卡洛·德古赫特改變主意?范睿峰說:“我們只能期望默克爾能夠像在媒體上說的一樣,解決這個問題。”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沈宏文認為,默克爾會從歐盟整體利益出發盡力游說歐盟停止反傾銷訴訟,不過*終結果尚難預料。而上述知情律師向記者表示,此前歐盟并沒有在照會后改變決定的先例。

歐盟案殺傷力更大

歐盟和美國對華光伏反傾銷調查均由SolarWorld公司發起。不過與美國案不同的是,知情律師透露,此次歐盟只是針對反傾銷立案。

上述律師表示,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在取證上的法律程序并不相同,反傾銷對于企業的意義更大,因為“在該案中,反傾銷的稅率遠遠高于反補貼的”。參考美國“雙反”的初裁結果,國內知名的光伏企業無錫尚德被征收反傾銷稅31.22%,反補貼稅2.90%;常州天合反傾銷稅31.14%,反補貼稅4.73%。

英利公司總裁助理陳卓表示,由于尚未公開立案,歐盟光伏反傾銷案具體的涉案范圍、替代國等關鍵因素都沒有定論,因此反傾銷稅的范圍和影響也更難預測。但他已經聽到一些令人恐慌的傳言:歐盟可能針對組件及核心零部件均進行反傾銷立案。陳卓表示,與美國光伏案僅針對電池片征稅相比,歐盟反傾銷案的殺傷力可能會更大。

美國對華光伏雙反案已于5月17日進行初步裁定,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征收31%到250%的反傾銷稅。陳卓表示,美國的反傾銷稅只針對產自中國的電池片 這已經導致英利“放棄直接出口電池片,一直在購買臺灣的電池組裝產品之后再對外出口”。

陳卓表示,如果歐盟反傾銷案的傳言屬實,中國面臨的制裁將會更加慘烈——就連運用進口外國光伏零件組裝而成的產品,在出口歐洲之時也將被征收高額反傾銷稅。歐盟市場已經占英利全球市場份額的70%,此次歐盟下“狠手”將令其損失慘重。

訴訟持久戰

一旦9月6日正式立案,歐盟光伏反傾銷將正式進入法律程序。

高朋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**合伙人謝向陽律師此前受江蘇省有關部門委托,幫助包括尚德、天合在內的若干光伏企業針對美國商務部的初裁進行應訴。他向本報記者表示,此次如果立案,歐盟將向被訴企業發放4套調查問卷,給予30天的答卷時間,特殊情況可延長2周。此后,根據案情的復雜程度,在立案60天到9個月之間,歐盟委員會將作出初裁,此間有可能向被訴企業征收臨時反傾銷稅。

初裁之后,中國企業仍然有機會積極應訴,而終裁將在立案后12個月,*遲不超過15個月內進行。也就是說,*遲到明年的12月5日前后,此案將給出仲裁的*終結果。一旦被認定反傾銷,中國企業將可能在此后5年內被持續征收反傾銷稅,此后才有機會獲得復審。

“終裁后雙方都有機會向歐盟初審法院起訴,但法院只審查程序問題,不對事實部分重新核查。”謝向陽表示。

此前中國企業和政府的多方斡旋,似乎不能改變德古赫特“按照歐盟貿易規則辦事”的決心。

“德國在歐盟委員會中的分量很足。”謝向陽表示,“盡管歐盟委員會的仲裁是獨立程序,但即使立案,在*終的調查結果和稅率認定上,目前傾向于中國企業的德國政府的態度,仍然有不小的作用。”

不過,歐盟反傾銷立案可能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。 “歐盟反傾銷立案和美國的光伏‘雙反’終裁(美國商務部定于10月9日進行終裁),結果將相互影響。”謝向陽表示。與此同時,印度也虎視眈眈。此前印度光伏電池制造商已多次向印度商會提交反傾銷申訴書,目前仍然在對申訴范圍進行修改。

中國光伏企業海外遭遇“雙反”

2011年10月 美SolarWorld等7家光伏企業向美政府申請,要求美國商務部向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征收超過100%的關稅。

2011年11月 美商務部對中國輸美太陽能電池(板)發起“雙反”調查,這是美方**針對中國清潔能源產品發起“雙反”調查。

2012年3月 美商務部做出對華太陽能電池產品反補貼調查初裁,認定中國涉案企業存在2.9%-4.73%不等補貼幅度,并追溯90天。

2012年5月 美商務部公布初裁結果,裁定中國涉案企業適用31.14%-249.96%不等的臨時反傾銷稅率,并將征稅措施向前追溯90天。

2012年7月 德國企業又向歐盟提交申訴,要求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。而歐盟將有45天研究時間,再宣布立案與否。

2012年10月 據相關法律程序,美國商務部將對中國光伏產品做出反傾銷終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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